案件经过
2022年3月19日,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公安局交管大队镇内中队民警在阿荣旗那吉镇松雪路荣府华庭小区门前执勤巡逻时,看到一辆轻型栏板货车在拐弯的时候差一点撞到路边的行人,于是赶过去将这辆货车拦停进行检查。在要求驾驶人赵某出示行驶证与驾驶证时,发现该车驾驶人赵某身上酒味很大,怀疑赵某有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于是带驾驶人赵某乘警车回到阿荣旗公安局交管大队进行酒精测试。赵某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每百毫升含乙醇123.0毫克,该驾驶人赵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将赵某带到阿荣旗人民医院提取血液。经司法鉴定中心血样检验赵某每百毫升血液中含146.90毫克乙醇,已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对赵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示
我们看过太多因酒驾导致的惨绝案件,也屡次奉劝机动车驾驶人拒绝酒驾,但是总有人怀着侥幸心理妄想逃脱惩罚醉酒驾车上路,最终被交警当场抓获难逃法网。安全交规无数条,拒绝酒驾第一条。


■ 面包车超员上路,交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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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阿荣旗大队
▎通 讯 员:孙 洋
▎素材整理:刘珈彤
▎审 核:张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