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挨着烧烤店
是福还是祸?
案
件简介
某电影院位于宝山中心城区,2000年后由于业务缩减,于是将底层分割设置出租给多家店面,形成多种经营形态的商业体。其中,某烧烤店占据西南侧的底层位置,经营面积约60平方。店方虽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但没有安装去异味装置,导致烧烤产生的油烟味通过管道在二楼平台排放。紧靠烧烤店的政府某机关办公楼内的工作人员反映该烧烤店的管道破裂,导致油烟扰民,并称多次向物业反映,但物业不肯维修。

调
解过程
环调委第一时间介入了调解,在初步判断案情的同时,迅速约请物业公司到楼顶平台查勘现场。只见各种设备、管线占用了平台的大部,平台部分区域脏乱差现象严重,但经过仔细查找,在机关办公楼附近未发现有管道破裂。物业介绍,该区域由物业统一管理,烧烤店管道排放都很规范,如果管道破裂,公司会及时修复。那么,问题来了,症结究竟出在哪儿呢?环调委得知烧烤店开业时间不长,一般都在晚上营业,开业之初考虑店铺距总排口位置较远,造成排烟不畅甚至产生回烟现象,因此物业要求烧烤店在装修时单独设立排口。鉴于烧烤店是由原影院改造而成,受条件所限,排放口只能设置在二楼平台上招牌后面,东南北三侧是较高建筑,将排放口挤压在一个比较狭小空间内,大大降低油烟异味散发能力,导致对南侧政府机关办公室产生影响。
产生异味的根本原因终于找到了,归根结底还是排口位置设置不规范。环调委根据《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对排口规范要求,提出二个解决方案,一是请物业将烧烤店管道加长后接入共用管道,遭到物业拒绝;二是就近选择建筑制高点,将管道升至制高点平台按规范设置排放口,并远离敏感建筑物,得到支持。

调
解结果
经过调解员的努力最终达成了如下协议:一、烧烤店对烧烤设备在原有基础上加装去异味装置,并将排放管道进行移位改造,排放口升至合适的建筑物制高点顶部,以解决烧烤异味扩散问题。二、烧烤店应加强营业管理,遵守有关营业时间规定,通过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营造烧烤店周边舒适的环境。据此,烧烤店进行整改,办公楼内工作人员表示油烟异味已经消散,对调解感到非常满意。

案
例点评
发生纠纷的地块处于中心城区,内有电影院、机关办公楼、居民住宅楼、旅馆、招待所等,老旧建筑物密度大,几乎连成一体,缺乏现代规划理念。改革开放后,各种经营业态自成体系,在设计、安装方面不考虑周边环境,存在一定缺陷。希望此案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对此类烧烤店的设立设置一定的门槛,从源头上控制此类矛盾发生。